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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承办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暨湖南省立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

2017-12-14 00:50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新闻网 作者:袁荷明 陶沛 王静

(记者 袁荷明 实习记者 陶沛 王静)12月10日上午,由省立法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的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暨湖南省立法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钟实,省人大法制委委员、省立法研究会副会长张早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胡雪清,我校副校长马宗保等出席,会议由省立法研究会会长王汉连主持。

马宗保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学校历史、办学特色和办学规模等方面介绍了学校的基本情况。他表示,我校在法学学科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学校将进一步支持其建设和发展。他希望各位学者专家为我校的法学专业建设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钟实希望,此次研讨会能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架起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取得理论与实践的成果。

省立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省人大法制委办公室主任廖幸宣读获奖论文名单并主持颁奖仪式。会议对28篇获奖论文的作者进行了表彰,我校法学院教师陆强荣获二等奖。

开幕式后,会议围绕立法的质量、立法权限、科学立法的理论与实践、县级人大法制委如何开展工作和备案审查及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等方面举办了六场专题研讨会,旨在总结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与存在的问题,从学术层面探讨立法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等,为完善地方立法权,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法学教育提供了智力支持。

12月11日上午,省立法研究会特邀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民法、民法典和民法总则方面作了专题讲座。他从历史与现实的宏观角度出发,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民法、民法典和民法总则的含义,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论述。

我校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主持闭幕式。在闭幕式上,谢勇肯定了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这一研究模式。他表示,该模式不仅有利于开拓参会人员的视野、促进参会人员相互取长补短,更有利于地方立法工作的深入与发展。他还强调了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性,保证高质量的立法工作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队伍。

来自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政府法制办等实务部门,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以及我校等高校学者代表以及省立法研究会会员等300多人参加会议。

编辑:李瀚 张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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